
联系我们:
经研究,我院拟公开选择2015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2015年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参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
(三)、列入四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
(四)、2013年度考核优秀(90分以上)。
(五)、从事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记录。
(六)、具有代理过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的成熟工作经验。
三、参选机构需提交的资料
参选申请文件一份,代理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且加盖参选机构鲜章,所有证照在参选人被确定代理资格后,将对原件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代理资格。
(一)、参选申请书,格式附后。
(二)、前述“参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三)、参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参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日起至7月7日下午17:00止(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除外),逾期递交,恕不接受。参选资料可以现场递交,也可邮寄递交。
五、参选资料递交地点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河北路203号),邮编:628017。
六、 代理机构确定办法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在参选资料提交截止日期后7日内根据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审核,确定合格的参选人,在医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从合格参选人名单中抽签随机抽取五名,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七、其他事项:
(一)、被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广元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gybjy.com/)公示,并电话通知;未被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再通知及不予以解释。
(二)、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0839-2851288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7月1日
参选申请书
致: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一 、我公司愿意参加贵单位2015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作为 (代理机构全称) 合法行使其职责的代表,在审查和完全了解贵单位所提供的所有参选要求后,我公司愿意参加你们组织的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活动。
二 、我公司对提交的所有参选申请文件负责。贵单位在此授权可对我公司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本申请提交的声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
三、我公司完全理解贵单位因法律和政策原因取消比选以及拒绝所有的参选申请文件,并对此类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关于进一步的资料,贵单位可以向下列人员查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
2015年 月 日
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医院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河北路二段51号
举报投诉电话:0839-3221529邮箱:0839-3221529
视频号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