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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妇幼保健院过敏源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6:34:53    阅读:1129次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过敏源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就过敏源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过敏源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YFY-2026-HC-001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千元整)

采购人: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19日(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科。

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磋商文件现场领取或QQ发送,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元。

注:1.网络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须将报名资料原件同时递交至我院报名办理处(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3350946100)

2.本项目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指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gyfybj.cn/gyfy/)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

8.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至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4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广元市妇幼保健院8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份数要求:3份。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河北路二段51号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330739922

 

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

2. 介绍信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1月13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